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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2-07-23
2012-07-23 第A08版:热点·关注 大 |  中 |  小 

买卖“银行卡复制器” 双方都犯法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豫北新闻 字数:341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海志说,如果“银行卡复制器”是多功能的,除了复制银行卡,还能复制宾馆房卡或一些单位的门禁卡,那网站公开销售,也是当前法律所允许的。但如果销售的“银行卡复制器”功能单一,那它的买卖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有央行批准的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才有资质,而且销售对象也必须是正规金融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私下销售,更不得擅自制造银行卡。
    而从记者暗访的情况来看,一些网站不光销售功能单一的“银行卡复制器”,还顺带私自销售空白银行卡,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一旦购买人用“银行卡复制器”复制公众的银行卡,大肆盗刷套现,给公众造成大量损失,那法律责任也会加重。
    黄海志指出,网站作为销售方,如果明知购买人用“银行卡复制器”犯罪,那卖家的行为就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的共同犯罪,属于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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