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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7-23 第A05版:社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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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问题引发一桩“命案” |
汤阴警方悉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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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 李加加 于彦彬 通讯员 李志广 来源:河南法制报豫北新闻 字数: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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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加加 于彦彬 通讯员 李志广)“命案”也能调解?似乎不太可能。可最近发生在汤阴县五陵镇某村的一起“命案”却被民警成功调解。 7月9日上午,天降大雨,汤阴县五陵镇某村元某发现自己房屋后的“滴水”被邻居76岁的姬老太给堵住,造成排水不畅。元某当即找姬老太进行理论并引发争吵,姬老太受刺激致心脏病发作,当场瘫倒在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姬老太的家人要将老人尸体抬到元某家中,要求元某一命抵一命。元某认为自己无过错,对老人的死亡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召集亲戚,欲与姬老太家人“冰刃相见”。 7月10日,汤阴县公安局五陵派出所民警侯卫锋、李合宝获悉此事后,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在元某家中,双方正剑拔弩张、争执不下。为避免发生更大的冲突,民警首先将双方当事人分开,避免冲突升级造成过激的行为。随后,又与村干部联系,引导双方推选出各自代表到村委会协商解决。 派出所所长任亚清带领增援力量赶到现场后,分为两组,一组开展调查访问,查明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另一组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开展协商。 经调查,7月9日上午,姬老太与元某因房后“滴水”排水问题,发生语言争执,但没有肢体冲突。同时姬老太年事已高,常年有病,在争吵过程中,因情绪激动,诱发心脏病发作,不构成案件。另外,双方还是亲戚关系。 民警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讲亲情、讲法律、讲事实,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同意坐下来调解。在任亚清的带领下,民警结合村干部和双方家人,从法律法规、人情世故等方面,对双方做工作,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元某赔偿姬老太家人一万元,姬老太家人不再追究此事。 一起看似命案但不是“命案”的事件被成功调解,一次剑拔弩张的群体事件被有效化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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