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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3 第A03版:政法·一线 大 |  中 |  小 

为争三棵树亲情反目现场调解叔侄重归于好

作者:记者 申志斌 通讯员 王静 王熠 来源:河南法制报豫北新闻 字数:583
    本报讯(记者 申志斌 通讯员 王静 王熠)近日,安阳市龙安区司法局彰武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叔侄之间因为三棵树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双方当事人张某与张某某均是龙安区彰武办事处庙子岭村村民,且为叔侄关系。为得到征用土地上三棵麻柳树的补偿款,两人发生争执。侄子张某说树是长在他家地边的,应归他所有;而叔叔张某某说树是他栽在自家竹林边的,自然是他的。为此,双方互不相让。
    为进一步弄清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一起来到现场进行查看。当时现场周围已有很多村民正在砍树,为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工作人员决定现场调解,以便让围观的村民一起学习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在此次征用土地建设涉及到的土地征用、房屋搬迁等方面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详细讲解,并就现场调查的具体情况,结合《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双方当事人和围观群众分析了产生纠纷的原因、后果及其法律规定,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亲情关系入手,讲解了亲情的重要、亲情的宝贵、亲情的难得,以及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还没等司法所工作人员讲完,张某就一下子站起来紧紧握住叔叔张某某的手说:“叔,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和你争吵,更不该骂你,是司法干警今天给我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律课、道德课,让我终生受益,那三棵麻柳树我不要了……”这时在场的全体村民都鼓起了掌,看到叔侄俩重归于好,司法所工作人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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