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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第A05版:社会·民生 大 |  中 |  小 

为美观车辆私自“变色” 路遇交警被处罚

作者:记者 赵烨 来源:河南法制报豫北新闻 字数:413
    本报讯(记者 赵烨)一辆车身亮丽、个性十足的轿车通过高速站口时,被高速交警当场拦下,因随意改变车身颜色,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7月13日上午,安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执勤民警在大广高速滑县站口执勤时,看到一辆金光闪闪的轿车从远处驶来,原以为这辆车是特制的颜色,但当轿车驶近时,民警发现这辆金色轿车的车顶不是金色的,而是黑色的。
    随即,执勤民警示意该轿车靠边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轿车登记的车辆颜色是黑色,而非金色。“我在车饰店上班,前些日子考虑到天气高温炎热,就给车身贴了一层金色的隔热膜。”该车司机解释说,“原本想着贴上这层金色的膜,不仅美观帅气,还能起到隔热的效果,谁知竟触犯了法律。”
    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汽车车身颜色改变超过30%,车主必须到车管部门备案,对行车手续进行变更,否则将无法通过年检。如果想更改汽车颜色,必须带齐相关证件到车管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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