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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6 第A04版: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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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内冰淇淋沃尔玛内冰淇淋标价标价1515元实收元实收2121元 |
顾客称有“猫腻”店方解释为工作疏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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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豫北新闻 字数: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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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标签上标注价格为15元,回到家却发现购物小票上显示该商品价格为21元,商品被莫名“涨价”,市民对此很不解。市民找到店方讨说法,商场工作人员承认是工作失误造成的。 同一商品促销标签和小票俩价格 7月15日11时许,安阳市民吴女士来到沃尔玛(河南)百货有限公司安阳人民大道分店购物,“我买了日常用品、酸奶、冰淇淋等共消费了218.9元。”吴女士说。回到家核对购物小票时,却发现冰淇淋的价格与商场标售价格不同,“当时这种冰淇淋搞特价,15元一盒,我买了两盒,记得很清楚。”吴女士称,小票显示冰淇淋的价格为21元,对此,吴女士非常不解。当日15时许,吴女士再次来到该超市进行核实,发现有工作人员正在更改标签,价格已经更改为21元。 超市工作人员承认工作疏忽 昨日下午,记者和吴女士一起来到该超市的顾客服务台,工作人员牛阳表示,超市确实存在工作疏忽,搞错了价格标签。她表示,吴女士购买了两盒冰淇淋,每盒结账价格是21元,多出了6元,因此,他们愿意以差价的5倍价格,一盒30元,两盒也就是60元,对吴女士进行补偿。在现场,吴女士没有答应该补偿方案。 昨日晚上,记者再次来到该超市二楼卖冰淇淋的柜台前,发现吴女士所买冰淇淋的价格标签是21元。在二楼服务台前,工作人员崔女士向记者介绍,类似吴女士的情况之前也曾出现过,由于商品在搞活动时,商场电脑和商品标签上的价格都会更改为活动价格,而活动结束后,他们会马上更改电脑中的价格,并让工作人员在晚上下班前对商品标签上的价格进行更正。一些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在更正价格时可能将某件商品漏掉,致使出现商品标签价格与小票价格不符的情况。如果出现此种情况顾客来找,他们会以差价的5倍价格进行赔偿。 律师:超市行为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昨日,记者致电安阳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永民,秦永民称,超市有可能会因没有及时调换价格标签导致类似错误,但也不排除以低价格标签作诱饵高价格出售的嫌疑。 如果这样,该超市将违反《价格法》的规定,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6条“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诈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所列的价格欺诈行为。像吴女士这样的情况,商家应赔偿其相应的交通费和适当的误工费,其他费用吴女士可与超市进行协商赔偿。另外,存在问题如果严重的话,可让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消费者应注意核对小票 “其实我个人无所谓,我自己得到了补偿,其他多掏钱买冰淇淋的顾客怎么办?超市会不会公开道歉?或者发布声明对相关顾客进行补偿?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我一样核对小票。”对于吴女士的质疑,牛阳表示,他们会先调取该种冰淇淋的销售记录,之后才能对此进行答复。 本报在此提醒,顾客购物时,要仔细查看价格标签,留心比较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付款后仔细核对,并保存购物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一旦发现存在价格问题,应及时找商家沟通,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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