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2-07-11 第A03版:政法·县域
| 大 | | 中 | | 小 |
|
|
盖房挖土铲断国家光缆损失巨大依法被公诉 |
|
|
作者:记者 李加加 通讯员 魏雷恩 庞敬军 来源:河南法制报豫北新闻 字数:490 |
|
|
|
本报讯(记者 李加加 通讯员 魏雷恩 庞敬军)因盖房需要用土,谷某在明知地里埋有光缆的情况下,仍将雇来的铲车领进自家耕地,竟将国家通信光缆挖断,造成巨大损失。近日,汤阴县检察院以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法建议对其提起公诉。 去年夏天,谷某盖房需要土填房基,于是就雇了铲车和机动三轮车到自己耕地里挖土。由于不想把整块地毁了,谷某就给铲车司机崔某简单划出挖土范围。随后,谷某就回家了。家里刚拉进两车土,谷某就接到崔某的电话,“光缆挖断了。”谷某赶到地里,从通信光缆的标志牌上找到通信传输局留的联系电话。在通信传输局维修人员紧急抢修中,谷某也积极配合维修,事后又主动赔偿了部分损失。 据崔某交待,当日挖土前,崔某曾提醒谷某地里有光缆,但谷某毫不理会的表示知道光缆走向,不会挖断光缆。 鉴于谷某有自首行为,但造成巨大损失,近日,汤阴县检察院审查案卷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谷某过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造成安阳至鹤壁96768个用户通信中断达2小时56分钟,给安阳通信传输局造成了541.77万元的巨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提起公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