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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2 第A03版:政法·县域 大 |  中 |  小 
林州市红旗渠风景区再添国字号称誉

喜获“天下奇观”商标使用权

作者:记者 王文婷 来源:河南法制报豫北新闻 字数:483
    本报讯(记者 王文婷)日前,林州市红旗渠风景区成功获得“天下奇观商标”使用许可证书,成为继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四A级风景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等国字号荣誉后,获得的又一个国字号称誉。
  “为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抢占市场先机,从去年景区就开始申请‘天下奇观商标’的使用权。通过使用知名商标,可以创立品牌,
提高知名度,在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红旗渠青年洞风景区主任元辉说,红旗渠风景区拥有“天下奇观”商标的使用权后,对外宣传时既可以用“天下奇观”冠名,又可以在品牌效应的带动下,给景区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对林州市政府提出的旅游创名牌战略的顺利推进,必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据了解,“天下奇观”商标是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认证,天下奇观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的旅游类商标品牌。凡经过考查、推荐、评审程序被认定为“天下奇观”的景区,颁发“天下奇观”商标使用许可证。“天下奇观”商标首次使用期限为两年,自2012年4月13日至2014年4月13日,在此段时间内,景区可以使用“天下奇观”商标对外宣传,也可以在“天下奇观”丛书等系列上免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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