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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17 第06版:老龄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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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首个共有产权养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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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据央广网 来源:今安康 字数: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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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可以购买养老居所,在家里享受养老机构专业化医养服务,但需要年龄60岁以上的人群才可以居住。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首个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恭和家园迎来首批入驻老人。截至目前,认购签约养老居室143套,入住8户,老人12人。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认为,通过家庭与养老机构零距离融汇,可带来多方面好处。“一是特别的房本,赋予了购买者对养老居室的资产权属;二是配套的制度,保证了养老居室的使用、继承、出售等;三是融汇式构架提供的优质服务。” 共有产权试点模式以“居室分割定向出售、公共服务空间持有经营、限龄人群居住”为主要内容,通过家庭与养老机构的零距离接触,促进“居家与机构服务相结合”。其中,养老居室由养老服务企业与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分别按5%、95%的份额共同持有,多项措施限定60岁以上老年人居住;配套医疗、护理、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由企业持有经营。 此外,共有产权试点释放了社会资本的流动性,便于开展“轻装”养老服务。缓解投资方重资产投入的压力,示范带动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投资方可以快速收回重资产投入,使主要精力倾注到为老服务质量上。 工作人员解释说,住宅部分归企业所属的5%产权不能转卖,需由企业长期持有、运营,购房者可以购买、出售其余95%的产权,年限为50年,获得产权后可以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出租、出售,价格由买卖双方自主确定,收益也将归卖方所有,但唯一的条件是,买房或者租房的人也必须要家中有60岁以上的老人。 此外,无论是买房者还是租房者,每月都必须要缴纳3000元的“基础服务费”,这个费用不是物业费,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笔钱用于为老年人提供膳食管理、健康管理及物业管理等基础服务,同时,提高非老龄人群的居住成本”。共有产权养老社区对户籍没有严格限制,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或者连续5年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外埠市民也可购买。 2016年2月,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试点方案》(京民福〔2016〕73号),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利用朝阳区双桥地区的恭和家园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探索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模式。2017年7月15日,恭和家园集中式居家养老社区试点项目启动签约仪式,10月正式竣工并投入运营。 乐成集团副总裁高峻松介绍,目前项目建筑规模3.68万平方米,建有养老居室(365套)、养护中心(39间、68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全科、中医、康复等科室)、公共活动设施(书画阅览、手工艺制作、家庭厨房等),可为老年人提供长期居住、营养膳食、医疗护理、居家服务、持续照料、康健娱乐等服务。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共有产权试点模式还将引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的配套城市设施建设,促进“职住一体、多代共处、医养结合、持续照料”的新型社区生活方式的形成,提高完善城市副中心功能品质。 (据央广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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