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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0 第05版:家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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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疗程最长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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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今安康 字数: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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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患病的肺结核患者一般治疗的疗程为6个月,复发的肺结核患者一般治疗的疗程为8个月,而耐药肺结核患者的疗程一般为24个月,广泛耐药肺结核患者的疗程为36个月。 治疗肺结核中服药应注意什么? (1)遵医嘱治疗,不能自行停药。肺结核患者一旦确 诊,应尽早按照医 嘱开始正规的治 疗,且治疗期间不 能轻易停药或自 行调换药物。如 果出现头晕、胃肠 不适、恶心、视物模糊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到医院或结防机构就诊,由医生通过检查判断是否这些症状是由于药物的毒副作用引起的,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2)按时复查。治疗期间应按照医嘱定期送痰复查,医生会根据痰结核菌检查的结果决定治疗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调整治疗。定期复查还可以帮助医生确定患者是否患有其他的疾病或是否是耐药肺结核,以便进行进一步检查或及时做出相应的治疗改变。 肺结核治疗过程中出现了副反应患者应怎么办? 服用抗结核药物后,最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包括:胃肠道不适、恶心、皮肤搔痒、关节疼痛、手足麻木等,严重时可能会出现呕吐、视物不清、皮疹、听力下降等。一旦出现上述任何情况,患者都应该及时与负责治疗的医生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千万不要自行停药或任意更改治疗方案,这会直接影响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在此需要了解的一点是,服用利福平后,患者的尿液会变红, 这是由于利福平经尿液排出所引起的,是正常现象,患者不必紧张。 肺结核患者应何时进行复查?如何进行复查? 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复查对治疗效果的判定以及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医生在开始治疗前,会根据患者的情况,将其区分为初治肺结核患者(第一次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和复治肺结核患者(第二次或多次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初治患者应在服药满2、5、6个月时送痰进行复查,而复治肺结核患者则应在服药满2、5、8个月时送痰进行复查。 在送痰进行复查时,非常重要的是要正确留取复查的痰液。正确的留痰方法是:漱口后,深呼吸两次,用力从肺部深处咳出痰液。 患者在治疗中,除了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复查外,还应注意调整自己的心态,正确理解家人或邻近、同事是害怕结核病而疏远了你,而你如果积极配合治疗,一般1个月以后传染性就会消失。在治疗期间,看自己体力允许的情况,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有意义的活动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如打太极拳、钓鱼等。 (本报综合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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