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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4-03
2016-04-03 第02版:政法博闻 大 |  中 |  小 

北京取消准生证执行生育登记制

作者:据《北京青年报》 来源:今安康 字数:469
    北京市即日起全面执行生育登记制度,取消发放《生育服务证》,改为《生育登记服务单》。北京市卫计委3月29日发布《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
    办理生育登记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现场登记。夫妻双方可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第二种是网上登记。夫妻可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http://syz.
bjchfp.gov.cn)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从生育登记至领取服务单的时限,两孩以内统一确定为3个工作日。根据《通知》,夫妻办理生育登记后需要领取服务单的,可在进行生育登记后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或者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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