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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1 第04版:法制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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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检察院加强监督规范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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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永昌 来源:今安康 字数: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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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建设关系着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政府形象。检察机关承担着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重任。近年来,长垣县人民检察院以准确履职为关键,加强监督规范化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介入侦查制度,建立办案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应急机制,参与侦查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出席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侦查机关确定侦查方向,完善侦查方案,全面及时地收集和固定证据,提高了审查逮捕的效率,为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奠定事实和证据基础。二是健全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减少矛盾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两法”衔接平台,先后吸纳11个行政执法机关加入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了法律监督渠道。四是完善公诉案件质量预警机制。公诉部门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实行办案质量预警机制的规定(试行)》,对无罪判决、不起诉、撤诉、抗诉等重点案件的质量状况实施动态预警,及时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完善刑罚执行监督措施,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强化发现和纠正违法的功能。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进行重点监督,重视对监外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的监督。通过一系列举措,监督效果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赢到了社会的好评。 (杨永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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