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2-03-18 第12版:医疗卫生
| 大 | | 中 | | 小 |
|
|
儿童化妆品将设“门槛” |
|
|
作者:据中新社 来源:今安康 字数:313 |
|
|
|
香精、防腐剂应少用或不用,美白、祛斑成分不宜用。记者日前获悉,我国将给儿童化妆品规定“准入门槛”。 记者了解到,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拟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地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此外,不鼓励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比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婴幼儿化妆品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多数厂家是在生产成人日化产品的同时兼带生产婴幼儿产品。 (据中新社)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