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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8 第15版:基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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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司法化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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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全媒体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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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开封讯(全媒体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5月25日,开封市通许县检察院秉持法理相融、宽严相济理念,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边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 春耕时节,宋某某与郭某某因责任田边界划分产生分歧。争执过程中,宋某某持铁锹将郭某某打伤,致其多根肋骨骨折,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宋某某被取保候审,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细致研判后认为,该案并非蓄意恶性犯罪,而是典型的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若简单一诉了之,虽能惩戒违法行为,却会激化矛盾、加深隔阂,不利于乡村长治久安。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办案检察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次分头走访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开展释法说理,一方面向宋某某阐明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正视过错、真诚悔过;另一方面安抚郭某某情绪,劝导其珍视多年邻里情谊。同时,检察官积极搭建和解平台,协调民事赔偿事宜。 在检察官的耐心调解下,宋某某深刻认错,一次性赔付郭某某各项经济损失7.5万元,取得其谅解,双方自愿签订刑事和解协议。 综合该案系由民间纠纷引发,宋某某系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谅解,以及该案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形,该院依法对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纸不起诉决定,既彰显法理尺度,又饱含司法温度。该院以柔性司法化解基层小微矛盾,用情理交融的办案方式修复邻里情谊、涵养淳朴乡风,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法治温情扎根乡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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