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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5-08
2026-05-08 第06版:平安开封 大 |  中 |  小 

取保候审期间再醉驾依法从重处罚

作者:全媒体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60
    本报开封讯(全媒体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司法实践中,不少人错误地将取保候审等同于“案件了结”,把暂时的人身自由当作“无罪定论”,忽视其候审待判、依法追责的本质。5月7日,记者从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韩某某危险驾驶案,法院以一纸判决击碎了这一错误认知,为漠视法律者敲响警钟。
    2025年7月11日,韩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65.5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7月28日,韩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鉴于韩某某所涉罪名法定刑为拘役,且社会危险性较小,公安机关于8月4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025年9月11日,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韩某某再次无证、酒后驾车,被交警当场查获,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5.5mg/100mL,情节更为恶劣。
    2026年4月,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韩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某两次醉驾且无证驾驶,取保期间又故意犯罪,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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