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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28 第06版:平安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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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民事检察写好为民答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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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全媒体记者贾鹏虎通讯员麻鑫鑫闫舒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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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濮阳讯(全媒体记者贾鹏虎通讯员麻鑫鑫闫舒畅)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工作中最贴近民众、直接服务民生的窗口之一。近年来,濮阳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努力交出一份有温度、有力度、有厚度的为民答卷。 对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是民事检察的传统核心职能。在濮阳县检察院,面对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承办检察官不会简单地“走过场”,而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全面、细致审查。在一起金融借款纠纷中,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相关案卷、调查贷款发放情况、询问信贷员及相关证人后,查明实际用款人为王某并非靳某。该院认为民事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法院予以全部采纳并依法改判。 “2024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起,检察监督意见采纳率100%。”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 “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这句朴实的话语,是濮阳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的行动坐标。在办理支持刘某某起诉案时,这一理念体现得尤为深刻。刘某某在木材加工厂务工期间,因机器故障导致右手受伤。工厂负责人支付刘某某部分医疗费后,拒绝赔付其他费用。刘某某右手受伤后无法工作,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家庭陷入困境。濮阳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围绕劳务关系、刘某某受伤事实、工厂过错责任等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法向县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在承办检察官的引导下,双方达成和解,工厂负责人当场支付剩余医疗费并承诺支付后续护理等费用。刘某某感慨地说:“要不是检察院撑腰,我真不知道该咋办。” 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深耕民事检察这块责任田,以更精准的监督、更规范的履职写好为民司法答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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