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6-04-21 第14版:特别报道
| 大 | | 中 | | 小 |
|
豫见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与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
清丰县检察院强履职 惩侵权 优环境 |
|
|
| 作者:□本报全媒体记者贾鹏虎本报通讯员杜天阳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353 |
|
|
|
|
|
|
近年来,清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创新知识产权办案模式,以能动履职筑牢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屏障,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区域创新发展与品牌保护提供坚实司法支撑。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破解技术侵权取证难题 涉智能产品知识产权犯罪往往涉案金额大、涉及地域广、人员层级多、侵权手段隐蔽,电子证据易篡改、易灭失,传统侦查模式难以有效应对。清丰县检察院对重大疑难复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第一时间启动提前介入机制,依托侦检协作平台全程指导侦查取证。 在办理鲁某某、赵某某等16人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中,该院紧扣全链条打击思路,明确3大侦查方向:围绕配件采购、组装加工、物流运输、终端销售全环节调取书证、梳理团伙架构;针对技术化侵权特点,引导提取蓝牙协议数据,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固定弹窗显示商标的关键电子证据;规范证据固定与讯问流程,留存记账本、扣押物品等关键材料,督促追捕漏犯。 在审查逮捕环节,该院对鲁某某、赵某某等核心成员依法批捕,对情节较轻、认罪悔罪的人员依法不批捕,做到不枉不纵,为案件后续办理夯实证据基础,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权益相统一。 科学核算犯罪数额构建精准认定工作体系 犯罪数额认定直接影响定罪量刑,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针对该案金额大、环节多、核算难等问题,该院建立“多源证据印证+分类核算+疑问剔除”数额认定机制,严格将制造、储存、运输、销售及未销售货值全部计入非法经营数额,确保认定标准统一、尺度规范。 在办案中,该院全面整合记账本、扣押物品、外地协查数据3类核心证据,逐项核对、交叉印证、去伪存真,依法剔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存疑金额,确保数额认定客观公正。 分层厘清不同责任全链条打击不留死角 当前知识产权犯罪多呈现跨区域、产业化、分工细、链条化特征,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犯罪网络。该案16名被告人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形成覆盖多省份的犯罪链条。该院坚持全链条打击与分层精准追责并重,全面审查各被告人地位作用,确保罚当其罪。 经审查,鲁某某、赵某某等4人负责采购、技术、销售、物流、资金管理,系团伙核心主犯;其余人员受雇从事加工、仓储、 辅助销售,不参与投资分红,被依法认定为从犯。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对主犯依法从严追诉,对从犯结合案件情节、认罪态度依法从轻处理。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完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与量刑建议,对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从犯判处相应刑罚,部分适用缓刑,所有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 该院以该案成功办理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将成熟实践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转变。 完善侦检协作机制,重大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常态化,提升案件侦办质效;统一新型侵权认定标准,明确技术化商标侵权法律适用规则与证据审查标准;构建全链条打击模式,覆盖生产、仓储、物流、销售全环节,实现无死角惩治;精准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科学区分主犯、从犯,确保量刑公平公正。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是衡量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该院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不断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创新、优环境、促发展。同时,该院将加大对侵权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强法治宣传与案例指引,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