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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第11版:平安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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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普法很特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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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全媒体记者尹志丹通讯员张磊落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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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周口讯(全媒体记者尹志丹通讯员张磊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今年1月1日生效,为了让未成年人学习相关条款,4月13日,太康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来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校园区、拘留区和专门教育学校区3个大区,拘留区又设置3个年龄阶段的小区。学校根据班级年龄结构,推选出15名校园法治宣传志愿者。 在校园区,民警引导14岁至16岁的志愿者首先登场。“14岁至16岁的违法行为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被行政拘留呢?”第一个问题抛出后,志愿者手举写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字样的牌子入场。“16岁至18岁的违法行为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被行政拘留呢?”第二个问题抛出后,志愿者手举写有“第二次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字样的牌子入场。随后,民警对何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进行解析。 针对“严重不良行为”,民警在专门教育学校区与同学们一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中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 最后,民警让时光“倒流”,引导“遵纪守法”牌子入场,让15名志愿者扔掉写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第二次违法”“严重不良行为”字样的牌子,重新回到校园区。 “这次普法宣传真的很特别,警察叔叔虽然没有直接讲法律条文,但是把法治知识讲得很具体、很直观,我们一听就能明白、一看就能记住。”同学们纷纷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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