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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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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出国务工“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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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全媒体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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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开封讯(全媒体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用公司做幌子,编织谎言,情景演绎,一系列套路操作让人难辨真伪,这是求职过程中较为常见的诈骗陷阱。”4月10日,开封市禹王台区检察院检察官回想起前不久办理的一起出国务工型诈骗案时如此感慨。 2024年3月,急于寻找高薪工作的农民工胡某,在网络上刷到大量诱人的出国务工招聘信息。就在他心生向往之际,一通陌生电话突然打来,对方自称是北京某信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再次向他推介了境外务工岗位,承诺只需缴纳少量办理费用,签证、入职等所有证件都会由公司全权代办。 半信半疑的胡某添加了对方微信,很快便收到了盖有红色印章的工作确认书。业务员更是不断强调公司具备正规营业执照、员工全部持证上岗,让他放心。胡某彻底放下戒备,当即向对方转账1.7万余元。 交过钱后,胡某开始等待出国的日子。可每次他满怀期待地询问办理进度,对方均以证件在办理中、业务量大需排队等借口拖延。 为进一步打消胡某的疑虑,该诈骗团伙实际控制人王某指示手下,将事先伪造的工人培训照片、海外工厂实景图发送给胡某,谎称新一批工人已顺利入职,让他再耐心等待。 不久,胡某再次联系对方时,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对方的电话也打不通,公司也查不到。胡某意识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来,王某等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4年6月至2025年10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分批次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禹王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王某招募业务员,谎称能为农民工办理出国务工手续,组织郑某某等17人分工负责收集被害人信息、伪造工作确认书和虚假照片,诈骗34名被害人共计54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在依法指控犯罪的同时,将追赃挽损作为办案重中之重,主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赃款流向,追缴赃款33万余元,同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释法说理,督促嫌疑人主动退赔13万余元,累计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6万余元,挽损率突破85%。 案件办理期间,该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分别提出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等17人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拘役一个月,并处8万元至1000元罚金不等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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