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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第10版:平安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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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督守护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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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报全媒体记者贾鹏虎本报通讯员麻鑫鑫闫舒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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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既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检察工作中最贴近民众、直接服务民生的窗口之一。近年来,濮阳县检察院聚焦民事检察主责主业,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 对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是民事检察的传统核心职能。 该院面对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不是简单走过场,而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全面、细致的审查。在一起金融借款纠纷中,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相关案卷、调查贷款发放情况、询问信贷员及相关证人后,查明实际用款人为王某并非靳某。该院认为民事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存在错误,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并依法改判。 工作中,“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成为该院民事检察工作的行动坐标。在办理刘某某支持起诉案时,这一理念体现得尤为深刻。 刘某某在木材加工厂务工期间,因机器故障导致右手受伤。工厂负责人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对其他费用拒绝赔付。刘某某因右手受伤,无法工作,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家庭陷入困境。该院受理案件后,围绕劳务关系、受害事实、过错责任、赔偿依据等开展调查核实,依法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在承办检察官的引导下,双方在法院达成和解,工厂负责人当场支付剩余医疗费并承诺支付后续护理等费用。 “民事检察工作一头连着法律规定,一头连着百姓冷暖。”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表示,站在“十五五”新起点上,他们将继续深耕民事检察这块“责任田”,以更精准的监督、更规范的履职当好为民司法的“答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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