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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4-14
2026-04-14 第08版:司法行政 大 |  中 |  小 

精准普法进学校法治护航助成长

作者:□本报全媒体记者董景娅 本报通讯员张词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253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安阳县司法局精准施策、分类发力,分别走进吕村集小学、吕村镇中学东校区和安阳县聚贤高中,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与成长需求,开展精准化、多样化的法治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让法治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
安全口诀护成长
    4月9日,安阳县社区矫正中心主任、吕村集小学法治副校长郭栋走进校园,开展“送法进校园”专项普法宣讲活动。结合小学生年龄偏小、具象思维为主的特点,郭栋摒弃枯燥的法条堆砌与生硬讲解,用孩子们听得懂、喜欢听的通俗语言,搭配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案例,设置趣味互动环节,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交通安全、防拐骗、网络安全等重点主题,层层展开宣讲。
    为让法律知识真正入脑入心,他借助生动小故事、情景模拟、动画式展示案例等形式,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中的相关内容,转化为鲜活易懂的生活场景,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亲切可感。
    活动中,郭栋还教给孩子们朗朗上口的安全口诀,反复叮嘱大家“陌生人的东西不要拿,奇怪的请求要大声说不”,遇到危险时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安全,筑牢自我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国安意识再强化
    4月10日,在吕村镇中学东校区,安阳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徐蕊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场融合法治教育与国家安全知识的主题讲座。
    讲座伊始,徐蕊以“有没有同学觉得‘我是未成年人,犯法也不怕’?”这一贴近青少年心理的问题切入,迅速调动起全体学生的注意力,随后围绕未成年人法律责任、校园安全红线、网络行为规范等核心内容,进行细致讲解、深入剖析。
    她重点解读了刑法中关于12周岁、14周岁至16周岁、16周岁以上3个关键年龄节点的刑事责任划分,明确强调“年龄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打破“法不责众、法不责少”的认知误区。结合校园欺凌、偷拿财物、结伙斗殴等青少年易发生的不良行为,徐蕊以案释法、以例警人,深刻剖析不良行为向违法犯罪演变的过程,警示学生坚守法律底线、杜绝不良行为。围绕网络和国家安全,她明确指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网络诈骗、传播暴力色情信息等行为均须承担法律责任,引导学生规范网络言行、牢记法律底线、树立“国家安全就在身边”的理念。
以案释法明责任
    安阳县司法局副局长付灵芳于4月10日带领河南兴亚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进安阳县聚贤高中,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并开展法治专题宣讲活动。仪式上,学校负责人为付灵芳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在宣讲环节,律师立足高中生的成长特点和认知水平,聚焦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青少年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从法律规定、典型案例、行为后果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律师通过一系列生动鲜活、贴近学生生活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明理,清晰阐述了校园欺凌的界定、法律责任,详细拆解了网络诈骗的常见手段及防范技巧,引导同学们认清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不良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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