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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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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杂弹 |
从海底捞事件看劳动者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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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可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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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海底捞发布“关于‘海底捞伙伴因顾客投诉被强制自费买礼物事件’的说明”,称“情况基本属实”,并承诺将“依法对该伙伴进行赔偿”及致歉,同时表示将对1000多家门店进行内部排查,发现类似情况将“依法妥善处理”。此前,海底捞一员工在网上发帖称“因顾客投诉被强制自费买礼物”,属于“违法克扣工资、变相罚款”,引发热议。 对于该事件,笔者有两点想说。 第一,劳动者遭遇不公正对待,要勇于维权。海底捞员工在网上发帖后,引发网友共情,不少网友留言称,海底捞这样压榨员工,将不再去海底捞吃饭。然而,这并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还有不少网友留言称自己所在的企业也是如此——对员工罚款、强迫员工买东西,但员工敢怒不敢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人都拥有的权利,不敢言其实是自己放弃了这项权利。当然,不少人不敢言是因为有重重顾虑。在现实的工作关系中,处于被管理状态的基层员工和处于管理状态的管理者,二者并不对等。笔者想让劳动者明白,勇敢维权,并不一定会给自己造成困境,反而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本次海底捞事件就是一个正向的例子。海底捞的赔偿、致歉、排查,体现了其自我纠错的勇气和担当,何尝不是避免顾客流失的有效举措。事件中的海底捞员工也于4月12日发帖称“事情已经全部处理完毕,赔偿也已顺利到账,双方已达成和解”。 第二,法律是劳动者勇于维权的底气。我国劳动法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这些法律规定,都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合法不合理管理制度说“不”的底气。因此,每个人都应当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了解和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那么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之时,至少知道如何依法维权、有效维权。 海底捞事件或许可以告一段落,希望所有用人单位都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也愿所有劳动者都能在劳有所得的同时被温柔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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