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6-04-03 第05版:法治综合
| 大 | | 中 | | 小 |
|
|
多方联动破僵局 |
|
|
| 作者:全媒体记者贾鹏虎通讯员陈敏刘亚茹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25 |
|
|
|
|
|
|
本报濮阳讯(全媒体记者贾鹏虎通讯员陈敏刘亚茹)4月1日,记者从清丰县法院了解到,该院韩村法庭通过“法庭+村委会+律师”多方联动模式,调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以联动共治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案涉三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张某系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曾是该物流公司司机。因被物流公司拖欠劳务费,2022年8月,李某将物流公司的一辆货车开走,并通过王某实名注册的手机号向张某发送短信,明确告知已将货车开走,给钱便还车。张某一直认为货车是王某开走并占有的。该物流公司注销前将案涉货车所有权转移给张某。 今年1月,张某以王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原物并赔偿车辆贬值费用及营运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称并未占有案涉车辆,李某作为案外人出庭作证,自认实际占有该车辆。但张某并不认可王某和李某的说辞,案件陷入了被告主体是否适格的僵局。 面对这起看似标的不大,却牵涉多方利益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主动与被告及案外人所在村的村委会沟通联系,请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协调疏导,并联合原告、被告双方律师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全力打破三方僵持局面。 经过共同努力,3月30日,李某将案涉货车开至法庭,但其仍心存顾虑,对是否交付车辆犹豫不决。主管院长王瑞启了解情况后来到法庭,当场组织三方开展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平衡各方利益,全力推动矛盾化解。 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李某向张某返还案涉货车,张某向李某支付劳务费1000元。三方就本案相关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争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