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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4-03
2026-04-03 第05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审执衔接促和解

作者:全媒体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樊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22
    本报周口讯(全媒体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樊帅)3月30日,记者从扶沟县法院了解到,该院化解了一起标的额34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
    该案系一起因男裤批发买卖引发的货款纠纷。原告吴某某与被告张某在2024年下半年发生业务往来,张某多次向吴某某购货,前期货款均按时结清,但2024年10月至11月累计拖欠货款34万余元,并出具14张欠条,后未按约还款。吴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该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审判法官多次拨打张某电话,希望了解其意见并组织调解,但被告均未接听。在确认被告已接收电子传票和诉状后,审判法官又通过邮寄送达、短信送达等方式继续推进。开庭当日张某缺席,审判法官再次拨打电话仍无人接听,随即进行短信提醒。在穷尽各类送达和通知方式后,审判法官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判令张某支付货款34万余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主动履行,吴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张某,张某提出有新证据证明部分货款已支付,认为原审判决存在偏差并欲申请再审。审判法官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张某,核实其所述新证据,并通过电话、微信多次与吴某某反复沟通,逐笔核对交易记录、付款凭证,最终确认有部分货款未在原审判决中扣除。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及时沟通,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解读法律规定、耐心疏导,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与实际履行能力,同时结合前期诉讼保全对被告产生的影响,同步衔接执行事宜,最终促成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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