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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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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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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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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诚信德商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许光辉(身份证号码:4104822002****7713)和胡园涛(身份证号码:4104822000****5911),于2019年11月7日发生交通事故,经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胡园涛,汝(人社)工伤认字(2021)105号和许光辉,汝(人社)工伤认字(2021)104号】因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向该职工支付工亡保险待遇,该职工家属向我中心申请先行支付相关工亡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我中心向你单位发出催告通知如下: 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向该职工支付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将核实及待遇支付情况函告我中心。 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我中心在按规定向工伤职工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因你单位无法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我中心现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汝州市广成中路208号,联系电话:0375-6030789) 汝州市社会保险保障中心 2026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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