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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4-02
2026-04-02 第14版:以案说法 大 |  中 |  小 

离婚后孩子突发疾病另一方应支付医疗费

作者:□本报全媒体记者尹志丹 本报通讯员赵地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974
基本案情
    小静(化名)出生于2015年。2024年9月,其父母王某、张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明确约定:小静由母亲王某直接抚养,父亲张某自2028年起,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小静年满18周岁。
    2025年,小静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共花费1.2万元。因张某尚未开始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王某作为小静的法定代理人,依法诉至周口市淮阳区法院,要求张某承担一半医疗费6000元,并将每月抚养费标准提高至6000元,以保障小静的治疗及日常开支。
    庭审中,张某辩称,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约定自2028年起支付抚养费,是结合自身当时经济状况作出的合理安排;且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已包含医疗费,其不应重复承担,亦不同意随意提高抚养费标准。
案件结果
    受理案件后,法官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优先开展调解工作,力求在化解纠纷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张某释明法律规定: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免除,即便双方约定的抚养费支付日期未到,其承担子女突发疾病所需费用的义务也不能完全免除。法官向王某阐明:抚养费数额的调整需以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为核心依据,不得仅凭单方意愿随意主张提高数额。
    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支付小静医疗费3000元;案涉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继续有效。
法官说法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支付日期未到,子女突发疾病,父母一方能否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此处的“医疗费”是指日常一般性医疗支出。子女突发疾病,产生数额较大的医疗费,已超出日常抚养费的覆盖范围时,子女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抚养费的要求。
    同时,离婚协议签订后,不能随意变更。民法典规定了诚信原则,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非出现法定情势变更情形(如直接抚养方丧失抚养能力、子女实际需要大幅增加等)并经法定程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履行离婚协议。
    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当事人主张调整抚养费,需提供充分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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