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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第09版:法治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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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回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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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吴晓军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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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天晴,桃花开得热烈,柳树绿得温柔,金黄的油菜花田如同巨大的地毯,铺向遥远的天际。 3月27日清晨,固始县检察院的车辆从大院里驶出,载着检察干警,奔赴该县南大桥乡谢楼村。 车行大约一个小时后,一行人抵达目的地。3间平房静静矗立,右边小菜地里长着芹菜、蒜苗、小葱等,透着几分生机。门口的池塘里,几只固始大白鹅悠闲地游走,身后扇形的波纹逐渐扩散,像是春天的省略号。 这里是朱大娘的家,也是检察干警始终牵挂的地方。 “朱大娘,我们来看您了,身体还好吗?”在朱大娘家中,办案检察官将一袋米和一箱水果放在桌子上,然后握着老人的手,关切地询问。 “赔偿款已经全部到位了。是你们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朱大娘坐在轮椅上,泪眼婆娑地说。 朱大娘到底遭遇了什么? 2024年10月,丁某临时雇用周某伐树。周某伐树时,因过失将朱大娘砸伤,致朱大娘脊髓挫伤伴创伤性截瘫,经鉴定属重伤二级。经过多次调解,2025年3月,收到周某赔偿款后,朱大娘与周某达成刑事谅解。2025年5月,固始县检察院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刑事程序已终结。 因朱大娘伤情严重、家庭困难,固始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引导她向该院民事检察部门申请支持起诉。 “我们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办案检察官高金凤说。了解到朱大娘夫妻双方都是残疾人,均为农村低保户,检察官便联系固始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朱大娘找法律援助律师。 2025年8月,朱大娘再次提起民事诉讼,固始县检察院向固始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很快,固始县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朱大娘与丁某达成调解协议,丁某赔偿她各项损失共计17.6万元。 “生活还得继续。”朱大娘的丈夫说。他从堂屋柜中拿出来一些土鸡蛋,装在篮子里,非让检察官带回去尝尝鲜:“都是自己家的,不值钱。” “不需要,不需要。”高金凤连忙拒绝,“你们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脚下沾满泥土,心中沉淀真情。一张笑脸、一腔真诚、一片真心,检察官把为民造福理念,融入到每一次奔波、每一次走访、每一次帮扶中。 离开的时候,阳光依然温暖,朱大娘不停地挥手。桃花在风中微笑,柳树的枝条轻拂着检察官的肩膀,好像舍不得他们离开。 (作者单位:固始县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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