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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第07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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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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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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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债务人(含担保人)洛阳市金垸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洛阳荣达木业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现予以公告催收,要求债务人(含担保人)洛阳市金垸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洛阳荣达木业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行及所辖分支机构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和责任。如未能按时归还,本行将按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有关条款,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本行权益。 特此公告 本公告仅列明截至2026年3月23日的借款本金余额所产生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另行计算,均为债务人、担保人履行义务的范围。本公告如存在刊登错误,应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为准。 借款人:洛阳市金垸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3283449732874。 担保人:洛阳荣达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86728843206。 借款余额:6000000元。 借款起止日期: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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