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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第05版:省会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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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综治”联动化解物业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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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全媒体记者王晓磊通讯员王利何静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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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晓磊通讯员王利何静)“在调解工作中,要深化‘法院+综治’联动模式,加强普法宣传与矛盾排查,以多元解纷守护群众幸福。”3月31日,新郑市法院派驻新郑市综治中心法官张建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自己的工作理念。这一工作理念在一起物业纠纷的化解过程中得到了生动诠释。 4年前,新郑市某小区居民李某的房屋每逢下雨便出现漏水情况,李某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沟通维修事宜。双方就责任划分、维修费用分摊问题发生争执。沟通陷入僵局后,李某一气之下拒绝交纳物业费,4年来累计拖欠物业费7000余元。物业公司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催要物业费,均遭李某拒绝。无奈之下,物业公司诉至新郑市法院。 受理案件后,张建伟第一时间梳理案情,精准锁定双方矛盾焦点,主动与新郑市综治中心调解员联动,整合基层治理资源,开启“法院+综治”联动模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张建伟与调解员秉持法、理、情相融的原则,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一方面向李某解读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房屋漏水若属物业维修范围,物业应履行维修义务,业主也需依法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不能因发生争议拒交全部物业费;另一方面与物业公司沟通,倾听其作为服务方的诉求,并引导其正视在维修服务方面的不足,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张建伟与调解员逐步厘清双方责任,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承诺立即安排专业维修师傅上门,彻底解决李某的房屋漏水问题。考虑到纠纷持续时间较长及双方实际情况,物业公司对李某欠交的物业费予以部分减免,李某主动补交了5600余元。 纠纷化解后,李某与物业公司代表赵某一起来到新郑市综治中心,将一面写有“倾心调解促和谐秉公断案显公正”字样的锦旗,送到张建伟办公室,感谢他和调解员高效化解双方持续多年的物业纠纷,让双方关系重归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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