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6-03-31 第15版:法治广角
| 大 | | 中 | | 小 |
|
|
庭审进乡村化解赡养纠纷 |
|
|
| 作者:全媒体记者贾鹏虎通讯员崔晓艳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31 |
|
|
|
|
|
|
本报濮阳讯(全媒体记者贾鹏虎通讯员崔晓艳)近日,南乐县法院近德固法庭将庭审“搬”进乡村,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原告王某诉子女赡养纠纷一案。 原告王某年事已高,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起居需人照料,因次子长期未履行赡养义务,生活陷入困境,无奈将其诉至法院。考虑到案件的当事人行动不便,该院决定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设在当事人所在乡村,既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又便于周边群众现场旁听。 庭审中,承办法官听取双方陈述,梳理争议焦点,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向被告释明赡养父母既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又是传统美德。为提升调解实效,该院联动乡司法所、村委会,邀请调解员、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 经过多方调解,被告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原告道歉,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按时支付赡养费、悉心照料原告生活,原告也表示谅解。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向现场旁听群众发放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宣传册,并结合本案现场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相关法律条文,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疑问。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