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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第14版:法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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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签”合同依法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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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报全媒体记者宋梦杰
本报通讯员穆童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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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事儿 2022年9月,谷某应男友魏某要求,与罗某签订合作投资协议,约定谷某、罗某共同出资91万元收购债权,其中罗某出资20万元,谷某出资71万元,收益共享,且以谷某名义办理债权购买事宜。 协议签订后,罗某分两次将20万元转入谷某的银行账户。然而,1个月后,罗某发现约定的债权收购并未实际进行,自己的20万元被挪作他用。多次向谷某催要无果后,罗某诉至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要求谷某返还20万元及相应利息。 庭审中,谷某辩称,自己仅是“代签”协议,并非真正的合同相对方。自己与魏某已分手。前男友魏某是失信被执行人无法签字,便让她帮忙“代签”协议,还承诺纠纷与她无关。她收到20万元后,把钱交给魏某使用,自己未留分文,现两人已分手,自己也不清楚钱的去向;且罗某自始至终知晓实际合作对象是魏某,应向魏某主张权利。罗某对此予以否认,明确表示因不信任魏某,才坚持与谷某签订协议,“合同是跟她签的,钱也转给了她,自然该找她返还”。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案涉合作投资协议由罗某与谷某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谷某主张“代签”免责,却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罗某在签约时知晓并认可真正的合同相对方为魏某,也无证据证明双方明确约定“谷某不承担责任”,故谷某的辩解不能对抗书面合同的法律效力。谷某未按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谷某返还罗某投资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官提醒 情感关系不是法律责任的“挡箭牌”。不管是在恋爱关系中还是在日常交往中,切莫因“情分”轻易替他人签合同、借款或出借账户、代收大额款项。在合同上签字前务必审慎阅读合同内容,明确自身权利义务,避免因“帮个小忙”而被卷入不必要的债务纠纷。如已陷入类似困境,应注意留存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向实际用款人追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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