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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第14版:法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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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终止妊娠刚3个月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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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报全媒体记者李杰本报通讯员刘晓瑶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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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事儿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经人介绍于2025年10月结婚。今年年初,王某某以两人感情不和为由向淇县法院起诉离婚。王某某称,两人因性格不合,共同生活的时间不足1个月,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某和王某某结婚后曾怀孕并终止妊娠。王某某起诉离婚时,距张某某终止妊娠刚3个月。 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本案中,张某某正处于终止妊娠后的身心恢复期,王某某的起诉行为违反了法律对女性特殊时期的保护原则,且王某某未提供证明存在“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法定情形。因此,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 法官提醒 终止妊娠不仅会对女性产生生理创伤,还可能造成心理压力与社会适应困难。婚姻关系中,双方应共同承担责任,互相给予理解和支持。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是出于对女性的保护。若无法定情形,男方应避免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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