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6-03-31 第12版:平安南阳
| 大 | | 中 | | 小 |
|
|
广场庭审就地普法 |
|
|
| 作者:刘震赵晓东王汉佳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45 |
|
|
|
|
|
|
本报讯3月26日,新野县法院民一庭将法庭“搬”进县文化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购买药品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附近居民纷纷驻足围观,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 2025年5月至8月期间,原告在网络社交平台看到一中医馆的宣传广告,被广告中药品功效、药效承诺等宣传内容所吸引,出于自身健康需求,先后4次从该中医馆购买药品。然而,原告服用药品后发现,药品实际品质、疗效与商家宣传内容不符,并未达到商家承诺的效果。事发后,原告多次与中医馆的经营者协商退费事宜,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原告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全部购药款项并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次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程序严谨、条理清晰。法庭辩论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法官释法明理、劝说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支付原告相应赔偿款。该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既化解了双方矛盾,又守住了法律底线。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该案件为例,就地为群众上了一堂法治公开课,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刘震赵晓东王汉佳)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