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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第11版:平安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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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司法 化解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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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祁飞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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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爸爸以后一定多来看你们……”“爸爸,我想你了……”商丘市中级法院审判庭内,一起家事纠纷案件被成功调解,原本隔阂颇深的父女终于放下心结,相拥而泣,久违的亲情在此刻温暖回归。3月30日,承办法官文志林回忆起该案的前前后后,心潮起伏。 该案源于一起离婚后财产及抚养费纠纷。2023年,高某与郭某(女)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出售后80余万元房款由二人及两个女儿平分,同时高某需承担大女儿的生活费、学费等费用,若未按时支付,大女儿可要求其退还分得的房款。后因高某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刚成年的大女儿将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至商丘市中级法院。 承办法官、民三庭庭长文志林阅卷后发现,案件法律关系清晰,依法判决不难,但简单判决只会加剧父女矛盾。为真正化解矛盾、守护亲情,文志林决定暂缓判决,组织双方到庭面对面调解。 调解现场,高某见到许久未见的小女儿,想要亲近却被孩子躲开。经沟通得知,高某因被大女儿起诉心生怨气,故而中断对两个女儿的探视,并非不愿履行抚养义务;小女儿则因长期缺乏关爱,对高某心存不满。 找准症结后,文志林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高某明白孩子需要的不仅是物质供养,还有亲情陪伴,同时也让女儿理解父亲的苦衷。经过悉心调解,高某当场认错,承诺按期支付大女儿相关费用,主动恢复对女儿的探视。女儿也原谅了父亲,父女冰释前嫌。 最终,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高某当庭支付3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按期付清。 (祁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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