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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3-24
2026-03-24 第08版:司法行政 大 |  中 |  小 

化解合同争议为企业“出海”护航

作者:全媒体记者董景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35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董景娅)3月20日,记者获悉,洛阳仲裁委员会(洛阳国际商事仲裁院)通过“争议调解+仲裁”双轨机制,化解一起海外建筑工程合同争议,帮助企业追回剩余工程款,为企业在海外维权提供了高效可行的解决方案。
    据悉,申请人李某与某境内工程集团公司下属海外分支机构签署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李某的企业承接海外10所公立学校的空调系统专项安装工程,合同明确约定“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中国洛阳仲裁委员会(洛阳国际商事仲裁院)通过仲裁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后因海外政策调整,案涉项目停工,双方当事人经协商签署合同解除协议书,约定某境内工程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海外分支机构向李某支付工程款。
    然而,协议生效后,被申请人某境内工程集团公司及其下属海外分支机构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申请人多次通过跨境函件、律师催告、协商等方式催要剩余款项无果,遂向洛阳仲裁委员会(洛阳国际商事仲裁院)求助。
    洛阳仲裁委员会(洛阳国际商事仲裁院)迅速行动,组建由国际商事仲裁专家、律师、工程领域专家构成的专项服务团队,为申请人量身定制“争议调解+仲裁”双轨机制,协助双方当事人将双轨机制条款精准嵌入补充协议,仅用5天便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化解合同争议,帮李某的企业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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