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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3-24
2026-03-24 第01版:头版 大 |  中 |  小 

原告帮被告子女找工作

作者:全媒体记者李杰通讯员王银忠王逸帆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88
    本报鹤壁讯(全媒体记者李杰通讯员王银忠王逸帆)3月19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帮助被告一家解决了生活难题。
    一家房屋专业出租管理公司起诉周某,要求周某支付拖欠了3年的房屋租赁费,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本案原定于3月2日上午开庭,但被告周某未到庭,庭审延迟了半小时进行。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已达到判决条件,但是我们没有当庭宣判。”承办法官介绍,开庭当天下午下班后,其与法官助理一起到周某家中进一步了解案情。
    周某家较为简陋。周某年逾七旬,行走不便;其丈夫患有尿毒症,卧病在床;其儿子40多岁,无固定收入,平常在家伺候父母;其女儿50多岁,离异,也无固定收入。“周某儿子的妻子和孩子,都住在这套面积不超70平方米的房屋内。家里一共7口人,客厅还放着一张床。该案一旦判决,肯定会给这个家庭带来新的困难。”承办法官说。
    承办法官将以上情况通知原告,并组织双方调解。原告对周某的情况表示理解,并帮助周某的子女找到了工作。3月19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期支付房租,房屋租赁合同延期履行,并适当降低房租。周某一家一再对法院和原告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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