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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现场

法庭里开起“股东会”

作者:全媒体记者王海锋通讯员李亚瑾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72
    本报南阳讯(全媒体记者王海锋通讯员李亚瑾)“感谢法官给我们提供了机会和沟通平台,既帮我们化解了纠纷,又帮我们把规矩立了起来。”3月20日,在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红泥湾法庭的调解室内,随着3名股东共同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一场特殊的“股东会”圆满结束,一起涉企案件也得以圆满化解。
    这是一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某农业公司以股东黄某长期占有公司证照、印章等损害公司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返还相关经营资料,并赔偿公司损失。
    “别看诉状只有薄薄两页,表面是‘还印章’,内里是‘管理’问题。”承办法官郭凤香说。她认为,涉企案件牵一发而动全身,甚至波及企业员工、上下游供应链等。于是,她多次与当事双方沟通了解情况,细致摸排问题症结。公司属于小微型民营企业,共有3名股东。近年来,3名股东在企业运营、财务管理、印章使用等方面存在严重分歧,且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完善。黄某保管的证照、印章等成为三方博弈的“筹码”。
    摸清状况后,郭凤香心中有了破局之策——在法庭组织股东召开一场“股东会”。
  “今天把你们3名股东召集来,不是单纯打官司的,而是坐在一起开诚布公地把问题说开,把疙瘩解开,把规矩立好,共同找到公司经营发展的最佳路径。”3月20日,在郭凤香的主持下,特殊的“股东会”在法庭召开。3名股东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协商讨论,解开了心结,达成共识,并形成了书面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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