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6-03-17 第10版:卫生与法
| 大 | | 中 | | 小 |
|
|
以案释法规范供水单位生产 |
|
|
| 作者:全媒体记者黄丽通讯员张爱军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11 |
|
|
|
|
|
|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黄丽通讯员张爱军)为规范供水单位生产经营行为,3月13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千吨万人”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约谈会。 会议通报了2025年集中式供水单位水质抽检结果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指出了部分单位存在的消毒设施运行不规范、水质自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明确供水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和违法后果。 会上,各供水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入剖析通报问题,交流整改措施,表示将严格对标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供水设施正常运行,让群众喝上明白水、放心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