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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3-17
2026-03-17 第05版:清风中原 大 |  中 |  小 

以案释法“敲警钟”

作者:常远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54
    本报讯“我曾经受党教育和培养多年,走上领导岗位后被权力和金钱蒙蔽了双眼,现在后悔莫及。”3月12日,在睢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庭审现场,被告人甘某当庭认罪忏悔,警醒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举证质证,并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进行阐述论证,清晰还原了被告人一步步腐化堕落、突破底线,慢慢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给参加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近年来,睢县纪委监委做深做实做细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让他们“零距离”“沉浸式”接受纪法教育,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身边案例是最鲜活的‘教材’,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剂’。”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屠志远表示,将持续深化“庭审+警示教育”模式,强化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镜鉴,遵规守纪、谨慎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为睢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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