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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2 第15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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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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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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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奔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方欠付我关于(2023)豫0811民初772号案件及相应执行案件中的债务,其中债务人焦作市奔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豫0811民初772号案件及相应执行案件中的债权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费等全部款项。即:1.债务人焦作市奔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偿还的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截止2023年2月5日利息为38120.5元,自2023年2月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债务人焦作市奔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偿还的借款本金120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2023年2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货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利率3.65%计算)、案件受理费及延迟履行金。 我现将该笔债权全额转让给唐小霞,公民身份号码:41080219601023002X。望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该笔款项付清,否则应向第三人承担违约及后续产生的利息、资金损失等相关费用。 本通知自形成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告知。 通知人:牛鑫 2026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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