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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12 第01版: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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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第一观察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划法定”的战略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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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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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全国两会,一项议程备受瞩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国式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一部保障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的法律呼之欲出,旨在以法治固根本,用规划谋长远,确保现代化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坚持规划法定原则”的重要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 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编制实施中长期规划,本身就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通过立法保障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是以强化顶层设计与战略引领,让党和国家的战略意图通过法定规划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翻阅这部法律草案,字里行间无不体现深远的战略考量、蕴含深邃的战略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能不能驾驭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能不能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 今年初,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以“五个坚持”概括制定实施五年规划的长期实践中党创造积累的丰富经验,“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居于首位。 草案在总则中旗帜鲜明规定“国家发展规划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重大战略跨越短期波动,必须建立在对实际情况的深刻洞察之上。规划工作观大势、谋大事、定大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重要前提。 “要统筹谋划,抓住关键性、决定性因素”“要前瞻性把握国际形势发展变化对我国的影响”“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对规划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下转02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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