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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3-05
2026-03-05 第10版:平安焦作 大 |  中 |  小 

检察监督促公正赠送锦旗表谢意

作者:全媒体记者刘俊华通讯员张建设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00
    本报焦作讯(全媒体记者刘俊华通讯员张建设)近日,家住博爱县鸿昌街道的张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博爱县检察院,对检察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感谢。
    2025年4月,张某到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称某银行在起诉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自己作为担保人,某银行并未向其下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其签名系伪造,法院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是错误的。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调阅了法院卷宗,对诉讼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查。经查,2015年4月18日,吴某因购买服装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由张某、呼某作担保。借款到期后,吴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4月18日,某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8月8日,法院作出判决,吴某应偿还本金及利息,张某和呼某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的分歧在于某银行是否下达了《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为查明真相,县检察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笔迹鉴定,鉴定结论是签名系伪造。另查明,某银行向法院提供的《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与检察机关调取的《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日期不一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025年5月22日,县检察院依法向焦作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1月25日,法院经再审,判决张某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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