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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2 第06版:基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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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办理G6高速公路乌海段二期绿化工程GLLH-32、GLLH-33标段决算审计及遗留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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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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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河南新大地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河南中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你方与我方于2013年11月22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因与你方相关工作人员长期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原因,现该项目无法进行决算审计。为妥善处理本项目后续结算等事宜,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项依法公告如下: 一、涉及你方及项目信息 全称:河南新大地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河南中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期绿化项目名称:G6高速公路乌海段二期绿化工程GLLH-32、GLLH-33标段 二、限期联系与核对 请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方联系,并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合同文件、工程结算等相关资料,共同对以下事项进行核实确认: 审计结算时间:我方将于本通知相关内容公告期满后,正式启动对二期绿化项目乙方工程款的审计结算工作。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你方配合事项:请你方在公告期限内, 向我方提交工程款结算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材料采购凭证、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单、监理工程师指令等完整资料。逾期未提交的,我方将依据现有项目资料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将作为工程款金额的最终支付依据。 异议处理方式:若你方对审计结算工作存在异议,可在审计工作启动前,通过以下方式与我方联系沟通:联系人:王慧,联系电话:13948341176,电子邮箱:838163308@qq.com。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2026年3月2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四、法律后果告知 若你方逾期未与我方联系并办理上述事宜,我方将视为你方放弃进行现场核对、决算审计的权利,我方将依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单方进行工程决算及后续相关结算等事宜。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 2026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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