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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第07版:公告 大 |  中 |  小 

《责令改正通知书》 送达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98
沪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名称中不含行政区划,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决定。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安市监责改(2026)Z02号】。
    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地址: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二楼注册窗口)领取上述《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责令改正要求如下:自《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逾期未改正的,我局将依法将你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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