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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5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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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
通 知 书 |
武人社监察令字〔2026〕第0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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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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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源通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在武陟县国贸华庭1#-8#楼项目中存在下列违法事实:拖欠李小哲、原继成、李世官等农民工工资,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在2026年2月12日前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武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武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联系人:刘林庆 联系电话:0391-7286556 行政机关地址:武陟县兴华路45号 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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