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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6-01-27
2026-01-27 第15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认领无主财物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259
    根据《河南省涉案财物管理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并扣留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一辆电动自行车,长期无人认领,现予以公告。请相关权利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持有效证件及所有权证明到我局办理认领手续。若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法上缴国库或者作其他无主物处理。
    一、无主清单:(1)绿色小猴子牌电动自行车;(2)雅迪牌电动银色正三轮摩托车。
    二、以上物品一年内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照无主物进行处理,认领物品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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