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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7 第03版:聚焦2026河南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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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访省政协委员陈启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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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本报全媒体记者岳明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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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随着多元解纷机制持续推进,调解组织参与纠纷化解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拓展,公众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的需求持续增长。1月26日,省政协委员、河南砥砺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启超建议,应通过系统化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最终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陈启超提出,要统一整合调解资源,建议依托现有的社会综合治理中心,统筹多种调解资源,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形成架构统一、合力增强的工作体系;要依法规范调解程序,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优先鼓励当事人自愿和解或依法调解;若调解不成功,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途径解决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再引导其依法提起诉讼。 同时,应注重调解时效,探索设定合理的调解参考期限并建立催办督办机制。除法律规定外,一般可将调解期限限定为一个月。期限内无法达成协议或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应及时引导其通过仲裁、司法等途径解决问题。达成调解协议的,则引导当事人及时履行并申请司法确认。 要建立完善衔接机制。依法建立并完善各类调解组织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衔接机制,规范衔接方式,逐步构建一站式解纷协作平台。同时,进一步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和仲裁确认程序,从根本上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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