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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0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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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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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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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拥有以下企业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已于2005年11月26日转让给豫泰国际(河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豫泰国际(河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0日将上述债权经郑州市财务开发公司转让给新密市国有金融资本和政府债务中心(原新密市财政信用资金中心,下同),新密市国有金融资本和政府债务中心对下列债务人拥有合法债权,并分别于2009年8月21日、2011年8月17日、2013年8月14日、2015年8月6日、2017年7月19日、2020年7月15日、2022年12月14日在《河南法制报》刊登了债权催收公告。现再将债务人名称、债务本金、担保人公告如下,敦促各债务人、担保人及早向新密市国有金融资本和政府债务中心履行偿债义务。本公告所列债务金额系债务本金金额(单位:/元),因债务本金产生的利息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并均为债务人、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范围(刊登内容如有差错,以借款合同为准)。 新密市国有金融资本和政府债务中心2025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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