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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3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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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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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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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鸿诚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我方与董勇旭于2025年9月25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现就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我方对贵方享有的经淇县人民法院(2024)豫0622民初286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合法债权,具体内容为:贵方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我方保证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23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4年10月份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现已依法转让给董勇旭,身份证号码:4106031979****1014。 二、权利义务变更。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董勇旭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享有该债权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贵方支付保证金、利息及主张迟延履行金等权利)。此后,贵方应向董勇旭履行上述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向其支付相应款项。特此通知 受让方:董勇旭联系方式:15690650999 转让人:河南兴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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