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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第05版:天平专版 大 |  中 |  小 

护“薪”又护企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岳明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54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岳明)近日,中牟县法院雁鸣湖法庭调解一起涉及60名劳动者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现场气氛令人欣慰。
    该案中,原告杨某等60人起诉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瑞颖多次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听取意见,积极开展沟通。庭审前,她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面对面交流,给予充分时间自主协商。
    调解过程中,张瑞颖向被告阐明了其应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律依据。被告在法官劝说下同意支付劳务费,但由于原告人数众多,双方在劳务费数额、请假记录及生活费借支等方面存在数据差异,引发争议。张瑞颖一方面体谅劳动者急于讨薪的心情,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企业资金周转的实际困难,围绕劳务费金额和履行期限双向协调。经法官不懈努力,原告同意放弃部分争议费用,被告也承诺提前履行期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处理过程中,法官既注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兼顾企业发展现实,积极汇聚调解资源,坚持调解优先,成功化解矛盾,实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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