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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第04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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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惩”与“教”之间铺设归正轨道 |
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行政检察为青春织牢防护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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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何永刚 通讯员李帆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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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某、胡某某、洪某某误将微信群发红包引流当轻松兼职,殊不知已悄然触碰法律红线。此类案件,既暴露了青年群体的风险认知短板,也对司法处理提出了“惩戒与挽救并重”的要求。 平顶山市卫东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以法律监督职能为支撑,将行刑反向衔接作为核心解法:既要通过“刑事不诉后接续行政追责”守住法律刚性底线,又需依托“法治教育+责任唤醒+帮扶引导”传递司法温情,构建起了“个案纠错—高校防控—社会共治”的全链条机制。 不起诉不免责 对涉案人员而言,刑事程序终结不代表责任消亡,行政责任的接续追究,是对法律责任体系完整性的坚守。 在程某某等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因三人均系学生、社会阅历不足、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系从犯等,卫东区检察院依法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 行政检察部门敏锐把握案件本质:他们为网络刷单诈骗引流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规定,具备行政违法性,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 从刑事程序到行政程序的无缝衔接,有效避免三重风险:涉案人员形成刑事免责即无责的错误认知,再犯频发;割裂电信诈骗“刑事打击+行政规制”的分层治理体系,造成轻微违法监管空白;弱化被害人权益保障,损害法律公平价值。 教育挽救为青春纠错 “青年群体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其犯罪的处理不能止步于惩戒,更要着力于唤醒。”检察官介绍,行政检察部门在推动行刑反向衔接的过程中,始终将教育引导贯穿全程,让法律的温度与力度相得益彰。 程某某等人最初认为发红包引流只是简单的兼职。行政检察部门通过“案后延伸”推动多维教育: 法治教育点对点,结合案件细节,用身边案例解读刑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让“法律红线不可碰”的认知深植于心; 责任教育面对面,联合学校、社区开展座谈,引导涉案人员反思“看似微小的帮助行为如何成为诈骗链条的一环”,重塑社会责任感; 前路引导心贴心,针对他们在校学生的身份,协调学校建立帮扶档案,通过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帮助他们摆脱犯罪阴影,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这种“惩戒+教育”的模式,让涉案人员在承担行政责任的同时,更能真正认识错误、吸取教训,避免一错再错。 警示治理提升衔接效能 检察官表示,行政检察部门推动的行刑反向衔接,绝非个案办理的程序终点,而是贯穿青年犯罪治理全链条的长效“引擎”,衔接机制的影响已超越案件本身,转化为矫正行为、完善治理、防控风险的深层效能。 对涉案人员来说,行刑反向衔接划定了违法有代价的清晰边界,更构建了知错改错的长效轨道。衔接机制并非一罚了之,而是通过“责任承担—认知转变—行为输出”的闭环,推动涉案人员从被动纠错转向主动守法,实现个人层面的长效自律。 在高校治理方面,行政检察部门办理案件后,积极与涉案学校沟通,明确指出学校在安全教育、金融风险提示中的薄弱环节,并建议建立“涉案学生帮扶档案+全员反诈教育”双轨机制,围绕衔接案件暴露的风险点开展专项治理。 针对兼职陷阱,行政检察部门联合企业、相关部门推出合法兼职指引清单,围绕“红包引流”“代刷流水”等违法犯罪行为作出警示;此外,联合银行开展校园账户合规宣讲,守护账户安全。 这种“案件暴露问题—衔接推动整改—学校完善制度”的联动模式,有助于学校从“被动处理涉案学生”转向“主动防控犯罪风险”,将行刑反向衔接的个案效能转化为学校治理的长效制度,为青春织牢防护网。 在案件办理中,行政检察部门通过类案梳理发现青年涉网犯罪三大风险点:兼职信息不对称、法律认知模糊化、风险防范碎片化。基于此,行政检察部门联合公安、教育、金融等部门推动构建反诈协同机制:针对风险点开发反诈预警小程序,在社区设立涉罪学生帮扶站,形成“个案办理—风险研判—体系防控”的长效链条。这种衔接效能的延伸,让打击个案升级为防控一类风险,减少相关案件发生频次,为社会治理注入检察动能。 行政检察对青春的守护,从来不只是惩戒,也不是无原则的宽容,而是以衔接为笔,在“严”与“宽”之间划出法治界线,在“惩”与“教”之间铺设归正轨道。这种守护,让误入歧途的青年重拾人生信心,也让法治精神深植青年心中,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青春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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